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我国的亲告罪的特点是什么?

2020-02-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害行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完全并且只能由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私人的意思决定,就可能不会很好地发挥刑事司法的作用,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各国刑法对亲告罪的自诉权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一、范围

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亲告罪一共有4种:

1.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到7年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才处理。

3.260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到7年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4.270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才处理。

二、分类

亲告罪分绝对亲告罪与相对亲告罪,根据《刑法》规定,侮辱行为、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虐待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受告诉才处理的限制,即自诉转公诉。这四类罪被理论界称为相对亲告罪。由于侵占罪没有转为公诉的法定情节,在任何时候它都亲告罪。

任何的违法行为都将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和制裁,其中也就包括了亲告罪这一类型,如果被害人认为没有处罚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时,那么也就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一般亲告罪包括了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类似的犯罪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