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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的标准有什么

2021-01-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一、刑事案件立案期限为多久

刑事立案期限为7天。报案时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等。刑事案件的后果和危害会比民事案件严重得多,公安机关会特别重视刑事案件的调查。为了避免更大的后果,会及时立案侦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请不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抢劫案如何办理?

抢劫罪的办理流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措施,调查案件的证据;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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