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没有父亲身份证的出生证明,可以以单亲家庭或未婚先孕方式办理,需向医疗保健机构说明情况并进行核实。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出生证明遗失可补办,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没有父亲的身份证可以办出生证明,可以以单亲家庭或未婚先孕的方式进行办理。应向医疗保健机构说明理由,医疗保荐机构进行核实后材料和情况属实的予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一、没有父亲的身份证可以办出生证明怎么办
没有父亲的身份证可以办出生证明,可以以单亲家庭或者未婚先孕的方式进行办理。单亲妈妈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可以由母亲写书面情况说明单亲的理由,并签字交由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核实。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出生的婴儿(例如试管婴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二、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包括孩子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出生证明补办可以吗
出生证明补办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的出生证明遗失的,可以进行补办。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确认情况属实,即可补领。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结语
办理出生证明时,如果父亲没有身份证,可以以单亲家庭或未婚先孕的方式进行办理。母亲需要向医疗保健机构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只要材料和情况属实,医疗保健机构就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孩子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如果出生证明遗失,可以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补办。确认情况属实后,即可补领出生证明。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出生证明的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针对老年病的专科或者门诊。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和疾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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