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行政诉讼也是诉讼的一种主要类型,应当遵循诉讼的一般规则,也就是说,行政诉讼也需要举证、质证等环节。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时,应当一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此后提供的证据都构成“突袭证据”,人民法院不应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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