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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有些什么步骤

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一)提交仲裁申请书。(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退庭的,对当事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六)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成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些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以下这些:(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些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解除: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出现了法定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劳动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能力鉴定有些什么流程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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