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可撤销,权利人主张撤销合同则无效;权利人认可合同则有效。无效合同应返还财产,无法返还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过错则各自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权利人主张撤销合同的,合同就无效;权利人方认可合同的,合同就有效。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拓展延伸
胁迫是否能使合同无效?
胁迫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方受到威胁、恐吓或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导致其意志受到强制或干扰。根据法律原则,胁迫可以使合同无效。当一方签订合同时处于胁迫状态,其意愿并非真实自愿,合同缺乏自由意愿的要素。在法律上,胁迫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违背了公平交易和契约自由的原则。因此,受胁迫的合同可以被视为无效,受胁迫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寻求经济赔偿。然而,要证明胁迫存在并使合同无效,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支持。
结语
胁迫签订的合同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原则,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被视为无效,权利人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财产或获得补偿。胁迫是一种违背公平交易和契约自由原则的行为,法律对此保护权利人的权益。然而,证明胁迫存在并使合同无效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支持。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保持自愿、自由的意愿,避免胁迫行为的发生,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