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区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有最高支付限额且个人要自付一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包括:普通门(急)诊费用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和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个人支付部分和统筹金支付部分。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到指定医院使用社区医保卡,到医院就诊时请及时出示医保卡,以便登记。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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