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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怎样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至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父母双方填写清楚后,到各自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后,再到街道办理处交表,三十天内就可以领到红红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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