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指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公认为夫妻的两性结合。根据法律规定,若不符合婚姻条件,如年龄限制或近亲关系,该婚姻无效且不受法律保护。但若达到婚龄后进行合法登记,或通过补办结婚登记,该事实婚姻可获得法律保护。同居并公开以夫妻关系,经补办结婚登记后也可承认事实婚姻并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如果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年龄,即男不到22周岁,女不到20周岁,而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的,由于不符合法定婚龄,缺乏婚姻的实质要件。因此被认为该婚姻无效。等到达到婚龄后,经过合法婚姻登记,再共同生活,才予以法律保护。
2.对因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条件,例如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逃避婚姻登记而同居的男女双方,因为不符合婚姻成立的要件,所以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3.如果同居未达婚龄,现在已经达到婚龄的,通过补办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4.以夫妻关系而公开同居,并为群众所公认为夫妻的,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也可以承认事实婚姻,给予法律保护。
二、什么是事实婚姻?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拓展延伸
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
事实婚姻是指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但具备夫妻关系的情况。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的地位和权益保障存在一定的差异。尽管法律对于事实婚姻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逐渐承认了事实婚姻的某些权益。这些权益可能包括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继承权等。然而,具体权益的保障程度和范围各有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因此,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来说,了解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可能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事实婚姻的法律保护存在一定的限制和差异。根据法定婚龄和婚姻成立要件,不符合条件的同居关系被认为无效,直到合法登记后才受到法律保护。逃避登记、血亲关系等情况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然而,通过合法登记后的同居关系或公众认可的夫妻关系可以承认为事实婚姻,从而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事实婚姻的权益保障因地区而异,当事人需了解当地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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