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费,按票据
(二)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或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等。
(三)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家属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营养费,20到40元/天×营养期限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按票据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八)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车辆、衣物,手机等财物的损失
(九)鉴定费,凭票据
(十)律师费,凭票据,依据律师合同与《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十一)伤残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
(1)城镇居民:43,851×20×伤残等级系数
(2)农村居民:19,208×20×伤残等级系数
2、61-75周岁:
(1)城镇居民:43,851×年限×系数,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2)农村居民:19,208×年限×系数
3、75周岁以上:
(1)城镇居民
(2)农村居民19,208×5×系数
(十二)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十三)丧葬费:5036元×6个月=30216元(受诉地法院上年职工人均月收入*6个月)
(十四)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
(1)未成年:28,155×年限(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563,100
(3)60-74:28,155×年限
(4)75岁以上:28,155×5
2、农村居民:
(1)未成年:13,425×年限(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268,500
(3)60-74:13,425×年限
(4)75岁以上:13,425×5
(十五)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及以下43851*20=877,020
61-75周岁:43851×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43851×5=219,255
农村居民
60周岁及以下:19,208*20=384,160
61-75周岁:19,208×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19,208*5=96040
(十六)精神抚慰金
50000元×伤残系数
死亡为50000元
(十七)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赔偿三个亲属共计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一、人身损害赔偿能否仲裁
人身损害赔偿不可以仲裁。仲裁适用的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仲裁适用范围,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二)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三)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四)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五)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六)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七)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八)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九)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十)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十一)产品责任纠纷;
(十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十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十四)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十五)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十六)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十七)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十八)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十九)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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