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能证明其已经持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全部资产不足抵偿所有债务时,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二)申请文件
1.破产申请书。破产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同意破产的股东会议决议。
3.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除依法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主要负责人一般指企业的实际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以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支付情况。主要是提供在册职工名单,企业与职工的相关劳动关系材料,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依据。应提供企业破产后职工如何安置的方案,安置费用的筹划、落实,职工工资单。
6.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书并附审计报告。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9.企业债权清册,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债权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等。
10.企业债务清册,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债务发生时间等。
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担保事宜的主合同、从合同以及履行情况等材料。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及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在实践中,一般法院要求债权人申请破产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符合破产条件,申请人因此以债权人资格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2.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3.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呈持续状态的有关证据。
5.审计报告。(非硬性要求)可以提交债务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存档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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