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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暴与婚姻困境,我该如何应对?

2020-11-2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家暴不肯离婚,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包括重婚、家暴、恶习等情形。失踪宣告后可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分居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认定家庭暴力需考虑积极行为、与离婚关系、侵害后果等。如配偶不同意离婚,可收集家暴证据后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

法律分析

一、老公家暴不肯离婚我该怎么办

老公有家暴不肯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该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行为是否积极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应是一种积极的致害行为,消极的不作为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构成通常意义上的“冷暴力”,但并不是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与离婚的关系

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行为主要存在于婚姻关系中,且是引发离婚诉讼的一个主要原因。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认定并不能直接、当然推导出存在家庭暴力;反之,存在家庭暴力,一般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形。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法院认定一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家庭暴力,即便另一方出于某种考虑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从保护受害方以及其他家庭成员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准予双方离婚。

3、是否导致一定程度侵害后果

司法实践中,为防止当事人利用人身保护令达到其他诉讼目的,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原则上,当事人就其主张应提交相关机构出具的构成“轻微伤”的认定结论,如无轻微伤的认定结论,相关报警记录和询问笔录中对于伤情的严重程度至少应当有记载,在仅有医院诊断证明无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等佐证,或者即便有报警记录,但其上并未体现报警人有伤情等情况下,一般不应当认定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协议和起诉都是离婚的替代方式。对于某公民,如果配偶不同意离婚,此时,如果能够收集到配偶对他实施家庭暴力的真实证据,则可以在写离婚申请书后提交给法院。

结语

离婚是一种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有效途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家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经过调解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准予离婚。家庭暴力的认定需考虑行为的积极性、与离婚的关系以及侵害后果等因素。在离婚申请中,提供配偶实施家庭暴力的真实证据将有助于法院的判断。离婚是一项重要决定,请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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