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工作相关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因工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情况,都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和赔偿。
法律分析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拓展延伸
重庆市工伤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重庆市工伤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在重庆市境内从事劳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具体要求包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事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与工作相关且能够导致伤残或死亡。此外,还需要通过医疗机构的诊断和鉴定,以及工伤认定程序,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最终才能确定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重庆市工伤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的细节可以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结语
重庆市工伤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劳动者,具体要求包括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并与工作相关。还需经过医疗机构的诊断和鉴定,工伤认定程序的审核和审批。详细信息可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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