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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间发生意外是否属于工伤?

2022-05-2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张三是一家矿山设备制造公司的技术安装人员。2017年5月17日,他与同事一起出差到外地。因为工作原因,他们就在当地一家宾馆住下。

次日早上,张三突然呼吸异常,便拨打120急救。后来,张三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的急诊病历记录:死因不明。酒店报案后,当地公安局调查后出具证明,李某死因排除暴力打击等。

事后,在公司的支持下,张三的妻子小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对张三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人社局受理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小七不甘心,随后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

张三意外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工伤规定,李某突发疾病是在宾馆睡觉时发生的,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在旅行工具上。

而法院方面认为:

李某在出差这个特定的时间段和空间内,只要他没有从事任何与分配任务无关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合理的休息时间,都属于工作需要的时间。

所以张三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符合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因此,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死亡的决定;责令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中国的工伤保险立法旨在确保在工作中遭受事故或职业病的员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或者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受到伤害,未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案例中,张三在单位安排出差时,每天的作息时间是分不开的。他的工作时间有一定的连续性,工作地点有一定的延展性。把他出差期间的工作时间理解为白天通勤时间,工作地点理解为仅在安装场所,不考虑实际情况,是不合适的。所以李某因公出差期间发生意外是属于工伤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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