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子女已成年,父亲再婚的,继母与子女没有抚养关系,不适用法律规定的母子关系,子女对继母没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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