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现行规定,费用的承担要区分进户前与进户后。进户总水表前的输配水管网的检查维修以及改造费用应由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承担。进户总水表后的安装,改造费用应由用户或产权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五条 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规定,应由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承担。
第二十七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据此,进户总水表前(含进户水表)的输(配)水管网的检查维修以及改造费用应由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承担.进户总水表后的安装,改造费用应由用户或产权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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