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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符合法律嘛

2021-01-1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般来说公摊26%是正常的,高层塔楼的公摊都在20%-30%之间的。公摊26%是合理的,只能说买的房子得房率不高。只要是高层楼的公摊都会比较大,所以高层会便宜。公摊26%,74%的得房率还算属于正常区间。选择高层就是没办法避免高额公摊,面积越大的摊的越多。高层得房率没办法对比的,有楼梯道和电梯,一般高层得房率是在80%左右公摊面积是有国家标准的。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具体如下:1、为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可以分摊到本幢房屋内。公摊面积30%是不合理的,根据户型的不同,分摊面积也有不同,普遍公摊系数在5%~30%之间,一梯多户的户数越多,公摊面积就会越少。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可以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拓展资料:公摊面积的发源地是哪?

公摊面积概念由香港引入内地,当年由李嘉诚提出并在全国推广。但有无良开发商钻空子玩猫腻,将地下停车位计入公摊面积,再将车位卖给业主造成重复收费。同时,物业用房和公共用房计入公摊面积,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小区物业免费使用侵犯了业主利益。电梯井计入公摊面积,电梯广告费收入理应归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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