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的,父亲作为享有探视权的探视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直接抚养孩子的母亲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并让母亲将孩子带至约定地点,让父亲履行探视权。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