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更名是指在不动产证没有办理好的前提下,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产权人进行变更,使房产的拥有者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发生转让。房产过户是指通过买卖、赠予、继承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 1、操作方式。2、是否有不动产证。3、费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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