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具备档案保管权限,那么档案就是可以转到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管理,如果公司是民企、外资企业等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那么档案就不能转到公司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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