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罚一般是在指定的银行交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一、交通处罚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处罚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对交通处罚决定不服的,或者觉得交通处罚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交通处罚申诉流程
1.首先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确定后可以及逆行申诉。
2.申诉之前要先去交警队处理违章交上罚款,扣分,这时你会收到交警对发给你的处罚决定书,在交警队相关部门要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
3.拿着填好的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议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所有证件最好都是拿着原件和复印件,到时候需要哪份就上交哪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