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他人,致人伤残、重伤、死亡,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何种情况下构成犯罪,都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不存在争议。对情节一般的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间多长才构成犯罪,因无明确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争议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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