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大致如下:
1、外出期间保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不出现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
2、外出期间保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不进行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
3、外出期间保证随身携带定位手机,每天24小时开机;
4、外出期间以电话形式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外出期间情况;
5、外出回来后二十四小时内自觉到司法所销假,并当面汇报外出期间生活及思想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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