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小孩三岁父母离异,抚养权归谁?

2023-09-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抚养权判决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年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其他因素等多方面进行考虑,最终评判出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抚养权的判决通常会参考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况,若条件相同,则孩子可随父方生活。同时,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分析

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会参考以下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依据

1、孩子的年龄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8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孩子的选择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2、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

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其获得抚养权的概率也更大。这里还会考虑父母双方是否存在法律规定优先行使抚养权的情形,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或者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等;

3、其他因素

若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当,则孩子是否单独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多年,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要求且有能力照顾,也可以作为优先行使抚养权的考虑因素。

最终,法官会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用全面、综合、发展的眼光评判所有相关因素。

结语

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会参考以下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依据包括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其他因素。最终,法官会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用全面、综合、发展的眼光评判所有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