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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债务能否执行另一方

2020-12-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那就要共同承担债务。

一、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要偿还

婚内债务只有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才需要共同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二、民法典离婚后欠债如何处理

离婚后所欠的债务是否共同承担需要区分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有一方自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最高法离婚时如何确定共同债务

离婚共同债务的界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经营支出所负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夫妻共同偿还或者约定了由一方偿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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