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有精神病这种情况当事人提出离婚可以吗
1、女方有精神病这种情况当事人提出离婚可以。男方婚后发现女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过治疗也没有痊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女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女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般会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是男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过调解无效后,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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