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协议是指从协议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受法律保护的协议,包括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等情况。口头协议无效的情况包括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虚假意思表示、违反强制性规定等。无效合作协议是指因缺乏生效要件、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或协议。
法律分析
无效协议就是从协议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者说不受法律保护的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协议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违背公序良俗:(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什么样的口头协议无效
口头协议中如果有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口头协议;以及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口头协议等情形的,口头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什么是无效合作协议
“无效合作协议”又可称作为“无效合作合同”是指合同或协议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或协议的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无效协议是指在协议订立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受法律保护的协议。无效口头协议则包括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口头协议,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口头协议等情况。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无效合作协议指的是因缺乏生效要件、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或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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