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三十户以上、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怎么判非法吸存的业务员
非法吸存的业务员判刑如下:
1、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是在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仍然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或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从犯,应当判处相应的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不符合相应法规规定情况的,业务员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之,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是在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仍然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或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从犯,应当判处相应的刑罚;不符合相应法规规定情况的,业务员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和单位区别
1、犯罪主体区别:个人犯罪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单位犯罪实施犯罪的单位必须具备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即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主观特征方面的区别:个人犯罪主要是个人为牟利实施的;而单位犯罪行为必须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决定实施,主观上具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3、衡量标准不同,对于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1)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4、量刑主体不同: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个人犯罪只处罚犯罪人。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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