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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如何因被指使打人而被定罪

2021-07-1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教唆罪是指以各种手段将犯罪意图灌输给原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导致其按照教唆者的意图实施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受罚。若被教唆者未实施被教唆的罪行,可对教唆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这属于教唆罪,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

《刑法》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拓展延伸

他人如何因被指使打人而面临法律责任?

当他人因被指使打人而涉及法律责任时,法律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他们是否应该被定罪。首先,指使他人犯罪的人可能会面临指使犯罪的指控。其次,法庭会评估被指使者的行为是否是自愿的,是否存在威胁、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此外,法庭还会考虑被指使者的心理状态、行为动机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绝指使。如果被指使者能够证明自己在被指使时没有自主意识或无法拒绝指使,他们可能会获得减轻刑罚或免罪的辩护。然而,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事实和法律情况,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庭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决定。

结语

教唆罪是指将犯罪意图灌输给原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实施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予以处罚。对于未实施被教唆罪的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教唆犯。法庭在判决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指使者是否存在威胁、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被指使者的行为是否自愿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绝指使。最终的判决将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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