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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意义

2022-01-0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是之间的深刻的联系源于其共同的目标和原则,是维护企业、个人对其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而对于那些未被纳入知识产权法律的客体,则由不正当竞争法提供必要的保护。

一、知识产权包括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活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和专有性。包括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文学产权主要指著作权(版权);工业产权主要指专利权和商标权。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权包括独占实施权和转让权。商标权包括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

二、什么是智力成果权?

智力成果权基本都用“知识产权”这一名称,很少用“智力成果权”。经济权利、文化权利以及基本权利都是《宪法》中的概念。但是知识产权却并未被《宪法》所规定。对于知识产权性质的讨论一般停留在民法层面,通说认为其是一种无形财产权。这一点从公民财产的角度去理解,可以勉强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

三、怎么保护知识产权

其一,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其二,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其三,司法保护,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其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通过形成某种组织,由该组织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其五,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设立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或管理事务的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和避免对他人侵权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与手段。其六,舆论导向保护,通过正确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法律依据:《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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