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的标准:
1、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妇女认为关系破裂并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接受该男子的离婚请求;
2、如果妇女不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没有必要接受离婚,则该男子在哺乳期间不能主动提出离婚;
3、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并颁发离婚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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