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牌照是不能随意更换的。原则上是一台车配一个车牌,车牌是跟着车主个人的。平常的个人车辆买卖需要过户,而如果车子过户,得重新上牌,原车牌归前一任车主。如果已经在车管所登记注册了,就不可以更换。若只是在网上选了号,没登记的话是可以更换的。车主在网上车管所车辆号码选择系统选定号码后,应当规定期限内到车辆管理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业务。若逾期未申请办理的,所选号牌将自动失效,重新投入待选号池。现在牌照是终身制,汽车上牌照后不可以更换牌照。除非过户后可以重新办。上牌需要带的证件:
身份证、汽车合格证、汽车参数表、汽车发票二和四联、汽车购置税、汽车保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完税证明。
车辆可以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即可,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除非特殊情况。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也就是说,即使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辆上,半年内车牌号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综上所述,车主买到新车在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后,这样的车牌号就被登记注册,不可以更换,即便是之后车主将车辆卖掉,也可以保留原车牌号。办理上牌手续,带上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身份证等材料,先在网上选号,选中后缴纳上牌费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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