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驾需要在检察院做笔录的,应该说的内容如下:
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2、量刑情节。包括自首、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有受害人的双方达成和解等。具备上述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