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 参保条件和办法: 1、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参保方法: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 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完成登记后,经办人还需到银行订立扣税费协议书,并将一份交给地税局社保工作人员,地税工作人员才会录入银行帐号以备以后扣缴社保费。 3、将填写好的参保人资料、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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