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买了房子的人必须要拿到手的证件,但是在其中大家也会遇到房产证加名字的问题。所以很多人想问:拿房房产证加名字怎么加呢?在此,网的律师为大家整理了拿房房产证加名字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拿房房产证加名字
房产证上能加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析产登记。
二、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也就是说,若王某的产权证上要加上李某的名字,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而王某贷款银行给他的回复是:除非贷款还清,否则抵押权是不能注销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和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可见,房产证是房屋登记部门发给产权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证明,具有证据作用,它只是房屋登记簿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房产证仅具有初步证明的作用,并不具有代表产权的功能,发生纠纷时,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卖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在该期限届满一年后,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卖房者赔偿经济损失。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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