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子女继承的方式是: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
2、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遗嘱;
3、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1、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继承权也仅为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也会接受遗产,但不是基于继承权接受的,即不是以继承人身份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接受遗产的情况有受遗赠,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将其财产赠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但不能指定其为遗嘱继承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可以享有受遗赠权,没有继承权。接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2、继承权是依法律规定或遗嘱而发生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的为法定继承人的公民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在合法有效的遗嘱中未被指定为继承人的公民,不能享有遗嘱继承权;
3、继承权具有财产性。继承权的客体只能是遗产,而不能是被继承人的身份或其他人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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