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未通知家属,判决生效后,执行机关应及时收押罪犯并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交付执行刑罚后十日内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给执行机关,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罪犯执行期满应发释放证明书。
法律分析
开庭如果不通知家属,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拓展延伸
开庭程序中家属未被通知,如何获取判决结果的有效途径?
当开庭程序中家属未被通知时,获取判决结果的有效途径有以下几种。首先,家属可以通过与被告或其律师保持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和判决结果。其次,可以向法院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包括判决结果。法院通常会提供相关信息,如案件编号、开庭日期等,以便家属查询。此外,家属还可以通过法院的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查询案件信息。一些法院还提供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服务,家属可以注册并接收相关通知。最后,如果家属确实无法获取判决结果,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建议和帮助。重要的是,家属应及时采取行动,以确保获取判决结果的合法途径。
结语
开庭程序中未通知家属时,判决生效后,执行机关应及时收押罪犯,并通知其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对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后应发放释放证明书。家属可通过与被告或律师联系了解判决结果,向法院咨询案件进展,查询官方网站或应用程序,注册通知服务,或咨询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家属应及时采取行动,确保合法获取判决结果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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