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房合同丢了,只要有房租押金的条子,或者其他证明当事人已经向房东支付押金的证明,没有对房屋进行破坏,房租到期后,押金是要退的。如果支付押金的证据都没有,出租人拒不退押金,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
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要退还的。在交押金时,房东给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如果房东不肯退款,当事人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这是政府下属的一个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的单位,而且房东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偷税漏税,租赁所可以处罚房东。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现金属于质押。虽然丢失了押金收据,但房东说没有原收据就不退,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当事人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相关法规,房东就应该退押金给你。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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