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送的彩礼,如果在婚前赠与女方,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表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赔偿、遗嘱、专用生活用品等。结婚送的彩礼应当区分对待:如果彩礼是在婚前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而如果明确表示彩礼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彩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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