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撤回行政复议后,还能再次申请复议,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则除外。
一、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的权利:
①在法定期限内,有依法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利。②有撤回复议申请的权利。③
对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做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④
有权要求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已经生效的复议决定,撤销、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2)复议申请人的义务:
①有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参加复议活动的义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行使申请权的行为必须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②复议期间有继续具体行政行为的义务。申请人不得因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而停止执行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③向复议机关提供同复议有关的事实材料的义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调查落实有关情况和问题。
④有维持正常的复议秩序的义务。
⑤有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义务。
二、行政处罚申请复议要多长时间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因此,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三、被起诉了不去处理会怎么样
被起诉了不去处理有以下后果:
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对你实施拘传,强制你到庭。
2、按撤诉处理。撤诉针对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3、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4、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一、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形:
1、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表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当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的程序条件是指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程序衔接关系问题。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时,当事人选择补救手段是一般原则,行政复议前置是例外,需要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同时,司法最终解决是一般原则,而行政复议裁决终局是例外。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种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处理;
2、当事人在复议期间提起诉讼的处理;
3、当事人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的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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