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交通保险理赔过程中,如果保险公司拒绝与投保人协商,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考虑理赔事宜;其次,通过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咨询,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进行处理;最后,如果以上手段均无果,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有责任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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