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夫妻双方到当地民政局 办理离婚手续 的时候需要向办理人员提供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或者补办身份证才可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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