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父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父母(包括养父母、继父母)和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继子女、领养子女)是财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财产份额应平均分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受扶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称父母,包括有赡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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