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六条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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