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家属需提供误工费的证明,但一般无误工费赔偿。受害人可要求护理费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需提供收入证明、医疗机构证明、劳动合同、个税证明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材料。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假条、月收入证明、税务证明和工资条。误工费由全责方赔偿。家属无误工费,受害人有。
法律分析
一、车祸家属误工费需提供什么材料?
车祸家属误工费需提供的材料误工收入的证明。依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家庭陪护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只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哪些证明
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
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超纳税起征点的要到地税局开完税证明,还有就是要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及受伤期间的工资条。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家属我在照顾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相对的支付护理费用的,也就是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来进行支付,但是关于家属的误工费用的话,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是受到伤害的人员是存在误工费用的。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车祸中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而家属的误工费用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受害人需提供误工收入的证明,包括伤者交通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有固定收入则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则参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或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还需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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