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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改名字公证处公证流程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主观:

一、当事人准备并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的 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 房产证 、未拿到产权证的 购房合同 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面签。第 二、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 代理 或是一个人来办 婚前财产公证 ,是不会被受理的。第 三、公 证人 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 四、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 婚前财产协议 书上签字。关键提示:至此, 财产公证 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 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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