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离职后,原单位办理了账户封存,那么新入职的单位可以办理账户启封,办理后,可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原单位和新入职单位分别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账户封存或启封业务。前台办理:未办理数字证书或不具备移动端办理条件的单位,也可预约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网点或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2)需要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变更表》、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离职后如果还留在本市,但是没计划或没来得及重新就业,又想续缴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资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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