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法定继承条件下,儿媳和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但不是绝对的。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有权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并且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可以看出,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丧偶;二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有人会问,如果丧偶儿媳(女婿)再婚,是否还有权继承? 答案是肯定的,这种继承权不会因为儿媳(女婿)是否再婚而改变。 在遗嘱继承的条件下,只要遗嘱有效,儿媳(女婿)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接受继承,则儿媳(女婿)有权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除此之外,儿媳(女婿)还有可能通过遗赠抚养协议继承遗产。 另外,除了以上情形,也并不能否认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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