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咨询
咨询有关过户的所有业务;
根据行驶证、新车主的身份证填表。
2、复印相关证件
复印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副表、身份证等。
评估、开票有关材料。
复印车管所所需材料。
3、评估
对看到的车辆外观、发动机、出厂时间、电器系统、底盘等汽车较为重要的部件的情况,做一个大体的评估。
由专业评估机构参与,其专业车辆评估人员,将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行驶公里数、总体车况和事故记录等进行系统的勘察和评估,折算车辆的成新率,再按照该车的市场销售状况等,提出基本参考价格,通过计算机系统的运算,并打印“车辆评估书”,由评估机构的评估师签章后生效,作为车辆交易的参考和依法纳税的依据之一。
4、合同备案
出具:
《行驶证》原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交易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挂靠单位的私车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壹份。
按照法律的流程来,像保险、价钱、车辆是否进行过整修、在未交车之前出了事故由谁负责、什么时候付款等情况的都要写进合同,以免将车开回家之后才发现问题那就晚了。
5、办理交易手续
根据交易车辆有效证照和评估结论书等相关材料开票。
6、价格认证
对所交易的旧机动车进行价格认证。
7、车辆登记
根据新旧车主的有效证件进行车辆登记。
8、车管所驻场受理点
根据《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单位代码证或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市场交易专用发票(第三联)、机动车交易专用凭证(第二联)、委托书办理车辆转入、转出、过户的档案变更及验车等。
9、购置证办公室
根据已过户的行驶证、本市场的交易专用发票(第二联)、机动车交易专用凭证(第三联)、新旧车主的身份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异动申请表》、《核(补、换)发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申请表》办理车辆购置证变更手续。
10、养路费稽征所
根据已过户的行驶证、购置证及本市场的交易发票(第二联复印件)、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养路费过户或迁出手续。
11、交通局营运部门
根据已过户的行驶证、购置证及车辆保险单办理营运证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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