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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有什么规定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的;

3.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千元以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千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强迫交易罪最轻判几个月

犯强迫交易罪的,最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下属于: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二十多次强迫交易罪能判几年

强迫交易罪的判刑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等。强迫交易罪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或三至七年以下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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